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直辖市房地局、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建设部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现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三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