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荣恒集团被宁夏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授予2009-2010年度A级纳税信用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荣获2007-2008年度A级纳税信用单位称号 后,荣恒集团再次获此殊荣。 “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是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的最高等级,只有依法纳税意识好,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账册凭证健全,会计核算准确,一直能依时申报、纳税,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且信誉等级较高的企业,才能获得该项荣誉。2009-2010年度A级纳税信用单位的评审,是经过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初评和地市级税务机关复审,自治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委员会评审和公示公告等严密组织程序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按照统一的方法、程序、内容、标准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全区3万多户各类企业中评审出161家企业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2009—2010年度A级纳税信用单位。对获得A级纳税信用的企业,税务部门将会采取多项鼓励、激励政策。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其他税务检查,开设绿色纳税服务通道等其他激励服务措施。在企业的对外宣传中,“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将做为企业诚信经营的有力证明,大大加强了企业的诚信建设,提升了企业形象。 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是当前我国税收宣传的重要口号之一。如今我国的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诚信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便难以健康发展。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税收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诚信纳税是优化经济环境、维护和提高纳税人商业信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体现,与国家和每个纳税人的利益息息相关。近年来,荣恒集团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绩蒸蒸日上,荣恒集团十分重视品牌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的发展,发展的同时不忘践行社会责任,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诚信纳税、贡献国家、回报社会,采取各项措施不断加强完善税务管理工作,从纳税源头着手,从原始单据开始,严格执行相关税务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纳税。 荣获“A级纳税信用单位”是税务机关对我公司税收统计核算、申报工作的肯定,是对我公司依法纳税、诚信为企的表扬,将对我公司今后开展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产生积极影响。此次荣誉的获得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也激励我们再接再厉,进一步继续做好今后的财务核算和税务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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